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医学部工作要求,我院2024年硕导上岗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文件依据:《医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及指标分配指导性办法(暂行)》(医学部〔2024〕7号)文件(见链接)https://yxb.ctgu.edu.cn/info/1010/2462.htm
材料提交:于3月25日之前将附件一《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字体为仿宋体5号字,A4纸双面打印,本人亲笔手写签名)、个人科研在账经费证明(个人门户财务综合服务系统截图并打印,须显示实时时间)及申请增加指标的支撑材料交到教学办S-2204(纸质版,一式二份),附件二(电子版)发至邮箱355467899@qq.com。
资格审核及推荐:学院审核《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并对申请者进行汇总排序,将相关材料提交医学部,医学部复核导师在帐科研经费情况。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医学部牵头进行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带教指标分配排序原则: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排序原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其他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厅局级项目(纵向项目等级次序)及在帐科研经费。
2.药学专硕研究生招生指标排序原则:纵向项目等级次序及在帐科研经费、在帐横向项目经费,考虑产教融合培养条件。
3.临床医学、中医、护理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排序原则:在帐科研经费。
备注:
1.科研经费不含他人委托代管经费,须本人主持经费。
2.项目已结题但若还有科研经费需在经费证明中注明项目结题时间。
3.导师申请上岗的学位点仅作为上岗导师指标分配的参考,学院将根据今年相关学位点招生实际人数统筹考虑进行调配。
4.填写《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时,注意查看后面的“备注”。
5.申请带教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如所在学院无相应住培基地,应事先落实住培基地;护理专硕研究生带教应事先落实临床实践培养单位。
附件1:窗体顶端
附件一:《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二:《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学院》
教学办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