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三峡大人【2023】56号)《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三峡大人考核工作程序通知如下:〔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健康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健康医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其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组 长:李新志
副组长:宋斯琦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邓改改 江 雄 刘雅韵 陈 静
周志勇 胡 卫 黄 玲
二、 考核对象
1.学校事业编制范围内的纳入岗位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含2023年7月1日及以后调出、辞职、退休的人员);
2.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部分现任中层领导干部须参加教学科研业绩考核,人员范围另行通知;
3.思政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牵头。
4.我校在职在岗的编制外职工(含校聘合同工和派遣员工),按照学校下发《关于2023年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说明》执行。
三、 年度考核优秀推荐指标(校级+院级)
药学系 |
6 |
中医系 |
4 |
公共卫生学系 |
3 |
护理学系 |
2 |
机关、技能中心(实验人员)、其他(含编外人员) |
3 |
合计 |
18 |
四、 考核要求
1.全体参加考核的人员将年度考核表交至部门负责人签字汇总后,统一提交党政办公室;(2024年1月12日,周五前完成)
2.各职能部门整理核算专任教师教学、科研、社会工作量等各项工作量,并予以公示;(前期已完成)
3.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评优推荐指标由党政办公室发至各系部,各系部组织专任教师个人述职并推荐优秀名单(排序)至学院党政办公室;(2024年1月12日,周五前完成)
4.行政管理人员、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由党政办公室组织述职推优;(2024年1月12日,周五前完成)
5.班主任考核由学工办组织实施;(2024年1月12日,周五前完成)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年度考核结果,并确定优秀名单;(2024年1月15日,周一前完成)
7.年度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8.党政办公室汇总相关考核材料交至人事部。(2024年1月22日,周一前完成)
五、考核方案
(一)个人考核
1.行政人员、实验人员考核(含合同、劳务派遣)
依据:《三峡大学职员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2016〕44号
组织部门:党政办公室
考核对象:学院机关管理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临床技能中心实验人员
考核流程:
(1)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述职,发放选票并统计票数;
(2)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将最终分数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院级及校级考核优秀名单。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考核
文件依据:医行字〔2019〕32号《医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暂行)》、医行字〔2019〕34号《医学院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岗)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暂行)》、医行字〔2019〕35号《医学院实验技术人员(科研岗)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暂行)》
组织部门:各系部
考核对象: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不含临床技能中心实验人员)
考核流程:
(1)各相关职能科室统计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工作量,其中科研相关工作量由教师自行申报,经审核后确认。教学,科研,社会工作量由各职能科室分别进行公示(前期已完成);
(2)相关工作量统计无误后报学院党政办汇总;
(3)由各系部组织专任教师个人述职并推荐优秀名单(排序)至学院党政办,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院级及校级考核优秀名单。
3.班主任考核
文件依据:医行字〔2019〕36号《医学院班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暂行)》
组织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本科生、研究生、同等学力)
三峡大学健康医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