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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医学〔20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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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医学部关于加强本科
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医学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医学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三峡大学
2022年12月30日
三峡大学党政办公室 |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
共印5份 |
附件:
三峡大学医学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过程
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优化教学评价,严守质量底线,根据《三峡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三峡大教〔2022〕24号),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教学过程管理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本科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教材选用、课程及课堂教学管理(含实验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环节。
第二条 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各类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本科教学各环节需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第二章 培养方案
第三条 医学类人才培养方案是医学各专业的纲领性文件,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格遵循本科专业类教学国家质量标准,符合本专业认证要求。
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基本培养要求、修业年限、课程设置与考核要求、学时分配、毕业认定和学位授予条件、教学进程表等。
人才培养方案经审定后一个学制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修改,应由学院或系写出书面申请,报医学部和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课程体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的组成部分,课程体系必须满足毕业要求的达成。医学类各本科专业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医学发展的新形势和国家对医学发展新要求、兼顾我校医学发展的特色构建适合本专业的课程体系。
第三章 教学大纲
第五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现课程目标达成的依据,是某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教学大纲应在教务处指导下,由各学院、系(部)负责组织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编写。编写过程中,各门课程应主动与相关课程取得联系,避免内容的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
第六条 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基本信息、课程简介、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教学内容及要求、教学内容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主要参考书目、教学参考资源等。
第四章 教材
第七条 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教学法要求,以简洁明确的文字,系统地阐述一门课程的知识,既是学生学习的专用书籍,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教材管理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按照《三峡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负责学院各专业教材的规划、选用、编写、审核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 教材需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适应性。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范围、顺序以及所要求的深度,还应考虑与其他课程的关系,避免遗漏、重复等现象;必须用通俗、明确的文字来叙述;要有严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要有统一的体裁;论点的阐明要有逻辑说服力;要有充分的论据、适量的例子、逻辑的论证,便于学生抓住重点,加深理解。
第十条 教材的选用由任课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研究确定,并报所在学院、系批准,然后报医学部和学校教务处审批。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应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统一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育部教学委员会推荐教材。如无规划教材,可采用协编教材或自编教材。参加协编教材或自编教材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若自编教材,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
第五章 校历、教学任务表、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
第十一条 校历是全校师生教学与工作的日程表,是安排教学活动的依据。各学院应按教务处编制的日历安排相关教学活动,如学期起止时间及寒假、暑假时间;教学周数、期末考试时间以及实习实践教学时间等。
第十二条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表。各学院接到教学任务表后,协调各系(部)和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完成课程表编制。
第十三条 各学院根据校历和教学任务表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和教学度表的编制。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根据学院确定的课程表填报教学进度表,明确各课程上课时间、专业与班次、课程类型、任课教师、上课地点以及必要的说明。
第十四条 各学院、系(部)应根据课程特点、基层教学组织的实际情况及学院条件合理安排课程表,应注意整体性和稳定性,以及专业知识教学规律等。课程理论教学总学时数小于等于24学时,该课程每周理论教学周学时数按2学时安排;理论教学总学时数大于24学时小于48学时,每周理论教学周学时数不得多于4学时;理论教学总学时小于7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数不得超过6学时。同一课程(理论课)同一教学班不得2学时以上连排。
第十五条 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下发后,未经批准,不得变动。教师不得以开展教学改革等为借口,变相减少授课内容和时间。
第六章 教学团队和任课教师
第十六条 除素质拓展类课程外,学院开设的所有理论和实践课程设置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或课程群)组建课程教学团队,课程教学团队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每名教师参与的课程团队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最多不得超过5个。
第十七条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本门课程(或课程群)建设任务,团队负责人负责组织课程大纲编写、课程教案及讲稿讨论、课程达成情况分析等工作。
第十八条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制定团队的建设发展规划、培育课程特色,融入课程思政教育,将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科学精神等结合起来,全方位育人;定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相关的教研活动,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组织申报建设各级一流课程,开展教学方法、课程结构、学生知识体系、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教学研究,着力提升团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条 任课教师包括主讲教师和助课教师。学校对所有教师规范管理,实行准入制。对于人事关系在学校的任课教师,所有教师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持证上岗,接受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所有主讲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对于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临床教师,按照临床教师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主讲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对课堂的教学效果负责,提高课堂教学管控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考勤、分组讨论、课堂测验等辅助教学活动,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课堂上杜绝出现照本(屏)宣科、满堂灌等情况。教授、副教授需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本科理论教学时数。
第二十一条 考虑到医学教育的自身特点,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同一个教学班可以安排3-4名主讲教师,若专业基础课程安排5名或专业核心课程安排8名及以上教师担任授课任务的,需由教学团队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每位教师每周承担本科生理论课堂教学任务学时数不超过20学时。
第二十二条 在落实青年教师助课制度基础上,实施研究生助课制度,安排在读博士生或优秀硕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准备、答疑、作业批改等工作),尽量做到所有课程助课全覆盖。
第二十三条 所有教师必须做到: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为人师表。
(三)对学生有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鼓励学生进步;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均有严格的纪律约束,不放弃原则;对少数学生的不正当要求和违纪行为,不姑息迁就,公正无私。
(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五)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教师要具有勤奋刻苦的进取精神,坚持不懈地学习,专心致志地掌握教学所需的知识技能。
(六)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按培养目标和课程基本要求及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学的直观性。同时注重因材施教,加强对优秀生和差生的个别辅导。
(七)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教学要点、重点、难点,写出规范的教案。
(八)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切磋学问,交流经验。
第七章 课堂教学
第二十四条 课堂是课程目标达成的关键环节,教学内容、教案、讲稿、PPT等须与课程目标一致。课前教师必须明确每堂课的教学目标,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案,课后对是否达成教学目标进行教学反思。
第二十五条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按规定携带教材、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表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
(二)应按既定的教案进行,各章节及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
(三)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明确、条理清晰、论证严密、逻辑性强,避免“照本(屏)宣科”。
(四)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
(五)讲授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说明一定的理论是在一定的时间、条件下,为解决实际问题而产生的;又要说明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六)讲授要有高度的思想性。教师要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教学过程中,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七)讲授要有艺术性。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达到规范、清晰、简练、准确、生动;板书、板图布置合理,标题明显,书写工整;能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具。
(八)教师应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九)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同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第八章 实验教学
第二十六条 实验课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重要教学环节。其目的为:
(一)巩固和加深理解讲授过的某些理论知识。
(二)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及团队协作能力。
(三)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创新能力、严格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第二十七条 实验课的组织与要求:
(一)教学团队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实验内容,编写实验指导,明确实验课教学的具体目的与要求,制定实验课的考核方法。
(二)基础课的实验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为20名左右。实验时可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不宜过多。除较复杂的项目可进行示教外,凡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内容,都应尽量保证让每一名学生自己动手操作。
(三)实验的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的规定,有计划地进行,不得任意临时增删或改变。
(四)应根据课程特点,尽量开展设计性实验、开放性实验、创新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尽量避免验证性实验。
第二十八条 实验课的教学要求:
(一)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包括预实验),每次实验要注意精讲多练,重点讲清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实验效果;
(二)实验过程中,教师和教辅人员应不断巡视并指导,随时注意学生的实验操作和科学作风,注意启发诱导,避免包办代替;
(三)对学生的实验训练,必须严格要求,注意培养学生严格的科学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肃静、整洁、规范、有条不紊的工作习惯;
(四)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带有共性的问题要在下次实验课时详细讲解。
第二十九条 学生的实验课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成绩。
第九章 临床实习
第三十条 临床实习是指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护理学和预防医学等专业的后期临床实践教学,分课间见习和毕业实习两种。
(一)课间见习:主要是指进行示教性见习,使学生初步接触病人,了解临床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常见操作及要求,体格检查和各种实验诊断,并认识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
(二)毕业实习:是综合训练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最后环节,是学生在临床或护理专业教(医)师指导下,学会独立处理病人的重要阶段。
第三十一条 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和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具体情况,妥善安排各阶段见习实习计划。对于毕业实习,还应制订毕业实习计划和毕业实习大纲,编制毕业实习手册(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日程和考核办法等),于实习前印发给师生。各教学基地应严格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安排教学。
第三十二条 为了保证学生见习、实习质量,要求做到:
(一)课间见习由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教师带教。带教医师必须认真备课,准备好病例、教具,掌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包括相应的手术和某些特殊诊疗及有关护理技术),必须规范、准确、熟练地掌握问诊(询问病史)、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及常规化验。每一教师带教的学生数,在同时间内以8至15人为宜。
(二)毕业实习应在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以上的教师指导下,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护师)带教。
(三)在各实习阶段应对学生严格要求。临床医学类专业病历书写是临床教学的一项重要基本训练,实习医师对自己管理的每一个病人要写出完整、系统、符合要求的病历。带实习的教(医)师对实习医师的病历应认真细致地修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重做重写。实习医师对一般体格检查要操作规范、技术熟练、结果准确。
(四)在整个临床实习过程中,要教育学生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反对为了自己学习,增加病人痛苦的任何做法。
(五)毕业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清实习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实习结束时,科室组织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进行教学总结。
(六)毕业实习必须善始善终,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结束。
第十章 专业实习
第三十三条 专业实习是指药学和预防医学专业学生从事的生产实习。其目的是巩固和加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训练专业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学思维的能力。
第三十四条 健康医学院要按专业实习的特点与要求,制订专业实习计划和大纲,编制专业实习手册(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日程和考核办法等),经学院负责人审核,报医学部教务处审批后,于实习前印发给师生。
第三十五条 学院要选择好建设好教学基地并选聘好实习指导教师。地点的选择,在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前提下,贯彻基地就近的原则。指导教师应由有指导实习经验、业务熟悉、思想好、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
第三十六条 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要求及《实习手册》中的有关规定。要严格要求学生,做到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第三十七条 毕业实习前,学院应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清实习的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实习结束时,科室组织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进行教学总结。专业实习必须善始善终,按计划进度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结束。
第十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对已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是学生毕业和学位认定的重要依据。按《本科教学国家质量标准》,药学、护理学及预防医学专业医学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三十九条 相关专业应按培养方案要求在相应学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及时拟定和发布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及实施要求。必须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做好指导教师的遴选、论文的选题、开题、实施、答辩及审查工作。选题要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的要求,要多选有实用价值的题目,选题的深度、广度和工作量应符合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选题必须一人一题。
第四十条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年资教师担任。在指导过程中,要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作风,应指出学生必须参考的文献书籍,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完成的论文要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十一条 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书面评价。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第十二章 作业、辅导和答疑
第四十二条 为了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进行学习,各门课程都应根据其性质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综合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满负荷学习,又要防止负担过重。
第四十三条 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按时收交,做好记录。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每次作业应评分登记,作为学生平时成绩依据之一。对无故不交作业1/3以上者,应取消参加考核的资格。
第四十四条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知识。每门课程可以在课程结束后,考试开始前,安排3天时间由任课教师进行答疑。答疑应避免就试题进行辅导的做法,对个别学生要求划重点和套题等不正当行为,要坚决抵制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十三章 课程考核
第四十五条 课程考核是对高等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的质量检验。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这一检验,按照《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与标准,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生课程考核分为考查与考试。
考查:是对学生非主要课程或次要课程学习情况的总结性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平时考勤、作业、实验(见习、实习)、实验报告、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评定成绩。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查应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考试:是对学生主要课程学习情况的总结性评定。考试方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笔试(开卷或闭卷)、计算机考试、口试、实践操作测验等。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严格要求,把好命题质量关。主干课程考试试卷的题型和内容,应尽量参照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证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证考试、临床医学本科水平测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考试题型和考试大纲进行设计和实行,逐步提高客观题占比。逐步做实做好临床医学类专业“三段式”考试,包括基础医学综合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考试和毕业综合考试。逐步做实做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水平测试。
第四十七条 课程考核应强化过程考核,应将平时考勤、课堂测验、平时作业、阶段性考试(如月考、期中考试)等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内容,过程考核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和相应的评价标准。通过过程考核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学生知识和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和缺漏,及时补救。根据课程特点及授课方式,过程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可设定为40%-80%。基于医学教育的特殊性,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课程开展常规性的期中考试,强化期中考试结果的运用,期中考试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可设定为20%-40%。高度重视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水平测试工作,做到临床医学类专业水平测试全覆盖。
第四十八条 严格落实学生缺课达到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的要求;根据课程特点,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最高不高于60%,最低可低至20%。
第四十九条 开课超过两个及以上班级的集中性考试(期中、期末考试)采用流水阅卷,鼓励课程组或教研室建立课程试题库,在部分课程中试行教考分离。
第五十条 每门课程考试、考查完毕,须在五天内完成试卷批阅,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纸质成绩报表经任课教师、系(部)负责人签名后,连同电子档案一并送交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考务管理人员完成成绩审核。考试成绩一律由教务处公布,其他人不得向学生透露,否则学校将追究由此引起后果的当事者责任。
第五十一条 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团队应根据学生课程考核情况进行试卷分析和课程达成情况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
第十四章 教学督导与检查
第五十二条 各学院(包括基础医学院、健康医学院和各临床医学院)应成立本科教学委员会,负责全院本科教学活动的督导和检查,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规范督查、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规范性检查、临床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项检查等。
第五十三条 实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校级督导、医学部督导和学院督导(或同行专家)评价的结果纳入专家评价指标项,其中校级督导和医学部督导评价结果占比不低于专家评价项的50%。
第五十四条 各学院实行期初、期中、期末检查和全过程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各基层教学单位(系、部、中心)的日常教学管理及管理成效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作为基层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章 其他
第五十五条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医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三峡大学本科教学过程管理质量标准一览表
附件:
三峡大学本科教学过程管理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节名称 |
主要质量要求 |
质量控制责任人 |
质量控制措施 |
考核周期、结果与相应的改进措施 |
形成文件和记录性档案 |
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2017)及三峡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
教务处、学校及学院教学委员会、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系主任 |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毕业要求达成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国内外相同或相似专业调研 |
考核周期:全面修订一般为四年、两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 考核结果:适用则保持;不适用则进一步修订 改进措施:根据反馈意见、社会需求、评价结果,进行完善和修订 |
相关反馈意见;企业及专家座谈走访记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评价报告 |
课程教学大纲编制 |
①课程目标必须支撑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 ②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和结构,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 ③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内容应涵盖毕业要求的指标点 ④课程的考核内容与方式能够有效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 |
学院教学委员会、专业及课程负责人、系主任 |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信息反馈 |
考核周期:全面修订一般为四年、两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 考核结果:教学大纲是否经过讨论和通过审核 改进措施: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讨论并修改,教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
课程教学大纲讨论及审定记录 |
教材选用 |
教材的选用要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 |
学校及学院教材审核小组、系主任、课程负责人 |
课程教学大纲; 任课教师、学生反馈意见 |
考核周期:每学期 考核结果:根据学生、督导专家及相关教师听课、任课教师反馈信息确定选用教材是否合适 改进措施:重新选用教材,课程团队组织专业教师审核通过 |
三峡教材选用申请表、三峡大学编写、修订申请表 |
任课教师资格及能力 |
①具备教师资格 ②具备主讲教师资格 ③教学效果评价 |
教务处、学校及学院督导、学院教学委员会 |
教师资格证书;主讲讲师资格证书(2020年以后入职);同行及督导专家听课;课程质量评价 |
考核周期:每学年 考核结果:是否满足要求、合格或不合格 改进措施:培训、助教或暂停主讲资格 |
相关资格证书;听课试讲记录及评价;课程质量评价 |
课程教学 计划 |
①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要求 ②课程负责人与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定合理的教学进度表 |
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 |
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信息反馈 |
考核周期:每学期 考核结果:教学进度表、教案是否符合要求 改进措施: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负责讨论修改 |
教学进度表、教案 |
课堂教学 |
①授课教师须备有教材、教案、课件、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全套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第一次上课时应向学生公开 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度组织教学 ③教师和学生都应该遵守的相关课堂纪律 ④教师按照要求进行作业、测验、试卷成绩等批改和登记 ⑤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培养学生具有批判性思维及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⑥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教师上课时未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学方式方法单一,师生缺乏有效互动,课堂教学氛围一般,部分学生注意力不集中,专家评价不得高于90分;教师照屏宣科、满堂灌,大部分学生学习注意力不集中,专家评价不得高于80分。) |
学校与学院督导专家、教学副院长 |
教案、讲稿或课件;教学督导专家听课记录及评价表;同行听课记录及评价表;系主任听课记录;学生评价表;问卷调查表等 |
考核周期:课程教学前学校抽查和学院检查教案等教学资料;课程教学过程中专家、同行、领导听课;课程结束前一周学生评教 考核结果:根据教学情况按照学校及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奖励文件实行相应的奖惩机制 改进措施:系或者课程团队组织教研活动,重点研讨课堂教学;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跟踪听课,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
专家及同行听课表、学生评教统计表、平时成绩记录表 |
实验教学 |
①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及规章制度;实验小组的人数应符合要求,实行预约制并并严格登记 ②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要求组织教学;教师应探索以培养学生动手、创新、解决实际能力为主的实验教学方式 ③教师应负责审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确定原始数据记录单 ④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做好成绩纪录 ⑤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
学校与学院督导专家、课程负责人 |
网上预约实验;实验报告;学生网络平台主、客观定量、定性评教表;学生学习效果调查 |
考核周期:每学期 考核结果:实验考核及成绩评定是否反映了教学目标达成 改进措施:任课教师、实验指导教师、课程负责人讨论后进行改进 |
网上预约记录、实验数据库、实验签到表、实验报告、实验成绩,学生学习效果调查表 |
课程考核 |
①考核方式和内容能使评价结果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能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②考核应符合教学大纲及学校规定;考试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教考分离,注重过程考核 ③认真做好试卷分析 ④主干课程考试题型应参考本科水平测试、执业考试和研究生考试题型,增加客观题占比 |
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系主任、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 |
试卷审查单、阅卷记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实验报告作业、平时成绩记录表、单科成绩表等考核材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
考核周期:每学期 考核结果:考核方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及质量标准要求;课程的考核及评价结果是否真实反映课程目标 改进措施: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和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考核结果及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和方法 |
试卷审查表、试卷分析表、实验报告、平时成绩记录表、及单科成绩表 |
实习/实训 |
①实习/实训内容涵盖实习/实训大纲的教学要求 ②实习/实训基地能稳定接纳学生实习/实训,现场生产实习/实训要有现场指导教师 ③实习/实训日志和实习/实训报告体现课程教学内容和目标 ④考核能体现个人与团队综合能力、协作能力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 |
系主任、实习/实训队长、指导教师 |
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报告;指导教师评价 |
考核周期:每学年 考核结果:实习/实训的考核能否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 改进措施:根据考核分析,指导教师(现场指导教师)、教系主任和课程负责人讨论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并予以实施 |
实习日志、现场实习记录、实习报告、指导老师评价、平时成绩、学生调查表 |
毕业设计 (论文) |
①毕业设计(论文)中设计类题目数量及内容符合大纲要求 ②教师应提前公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研究内容 ③实行教师、学生双向选择 ④开题报告从外文翻译等指标点量化评价 ⑤期中检查从论文进度等指标点进行考核 ⑥论文评阅、审阅从内容、水平、格式等指标点量化质量 ⑦论文答辩从论文质量、报告情况和答辩情况等量化 |
校院督导组专家、答辩小组、指导教师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定;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审评阅意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意见 |
考核周期:每个学年 考核结果:毕业设计(论文)能否反映课程目标和培养目标的达成 改进措施:指导教师(现场指导教师)、系主任和课程组负责人,根据各项量化指标点分析,找出原因并组织实施 |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意见书、开题报告及外文分院、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日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