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奋发进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2025年党内评优评先工作,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数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湖北省党内表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学校2025年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院内按惯例开展党内表彰。表彰在岗教工党员按照不超过其正式党员的10%确定名额,院内各教工支部1人,合计4人;表彰学生党员按照不超过其正式党员的5%确定名额,院内学生本科支部1人、研究生支部2人,合计3人,表彰先进党支部按照不超过其支部总数的15%确定名额,院内1个。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重点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截至2025年6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至少1年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
(1)党支部书记。
(2)专职党务工作者,如组织员、统战员、宣传员、辅导员(主要从事学生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的辅导员)。
(3)服务基层的党员干部。评选的优秀党务工作者须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3.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学校所辖基层党委、党总支及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党员共同构成的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
(二)推荐重点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向基层和教育教学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向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应急处突等工作任务重且完成情况突出的基层单位倾斜。处级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应当从严把握。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决议决定。率先垂范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
3.带头争创佳绩。是教工党员的,爱岗敬业,带头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甘于奉献,实绩突出。是学生党员的,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2.工作作风过硬。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密切联系师生,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有力。
3.业务能力过硬。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基层党委(党总支):能够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党组织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近3年来,本单位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本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有力有序。
2.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有力有序。
四、评选方式、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方式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初步对象,学院党委进行审查,严格按照给定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二)评选程序
评选对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级党组织考察的方式产生。一是广泛发动。院属各党支部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变为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学习典型和党员受教育的过程。二是征求意见。评选对象初步确定后,征求纪检监察、教师工作部、综合治理、人事等部门意见。三是严格审核。组织部门汇总各单位推荐评选情况,多方面听取、征求师生和有关部门意见,全面查核掌握现实表现。四是集体研究。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五是进行公示。正式表彰前,在学校校园网进行表彰名单公示。
(三)工作要求
5月30日前,各支部完成本单位党内评优评先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将评优评先结果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申报表》(分别详见附件2、3、4)一并报至党委组织部。申报表中主要事迹或成绩的填写,内容精炼,一般不超过1000字,用A4纸张正反打印,一式一份。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牌
附件:1.2025年三峡大学“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5年三峡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及审批表
3.2025年三峡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及审批表
4.2025年三峡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及审批表
中共三峡大学健康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